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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晒晒瑞士的另类福利房,中国你能比吗?

发表于2011-09-15
全瑞士只有约1万套真正意义上的福利房,其中部分由联邦负责资助,但自新的住宅法实施后,联邦已不再修建福利房;另一部分则由各州负责,每个州的住房补助政策相差甚远。总的来说,只有收入和财产确实在一定数目之下,才有可能申请到福利房。
然而不少人还是面临着住房需求旺盛,口袋内资产却不“旺盛”的局面。一种另类的租住模式:建房合作社,已渐渐在瑞士蔓延开来,特别是在苏黎世等住房紧张的地方。

组建建房合作社,说白了就是“集资建房”,是让收入较低的家庭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集资建房,这类房产因享受一定的房贷利息优惠和减少了某些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运作,所以这类房的房租比较便宜。

发表于2011-09-15
“合作社房”
一般来说,“合作社房”归合作社成员所有。成员在加入合作社时会缴纳一笔资金,也就是入社费。之后,成员每月还要缴纳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建房费用以及房屋维修、物业等实际费用。建房时,就具体的建设方案、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公司的选择等问题上,由合作社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房屋建成后只租给合作社成员。但如果成员欲搬离,或已不属于较低收入群体,其他人也可能租到这类合作社房。

并不是几个朋友组成一个合作社就可以自己集资建“合作社房”。大多数“合作社房”由“建筑合作社”(房屋建筑互助协会:Baugenossenschaft)负责修建,但这也并不排除租户自组“合作社”购买自住住宅的可能。

瑞士对“合作社房”租户的管理并不是太严格,按道理讲,这些房屋应首先提供给低收入人群,但很多租户以“低收入水平”入住,随着时间推移,薪金条件有所改善后,也不会主动搬出“合作社房”。苏黎世自有房屋协会主席(HEV)Albert Leiser对此非常不满,他表示:目前2/3的合作社房租户都拥有要缴税的财产,他们已经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了,这有悖于建造“合作社房”的初衷。

发表于2011-09-15
另外,他补充道,在苏黎世山和临湖区,中低收入人群很难负担那里昂贵的房租,但他们可以租住这一地区的“合作社房”,这样就会促进当地阶层的多样化,以避免某地区被特定阶层所“垄断”。另外,廉价的房租让不少人免于进入接受社会救济的行列。

如今,苏黎世市政府决定再投资3000万瑞郎,为修建“合作社房”提供无息贷款,并且在批准建筑用地上给予便利,以解决苏黎世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住房紧张的问题。但也有相关人士提出质疑,尽管政府的政策很好,但如何能保障这类房是“分”给了真正的低收入人群呢,又如何能保证将经济情况转好的租户从“合作社房”中请出?对这类租户的年收入加以限制,超过一定数额就要缴纳附加租金,这似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因为福利房就是要为真正有需要的人创造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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