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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沙县商务楼宇租赁补助提高至180元/平方米/年

发表于2021-04-14
【长沙县商务楼宇租赁补助提高至180元/平方米/年】#商务楼租赁补助# 好消息!好消息!为延续政策红利,规范商务楼宇标准,提升楼宇服务品质和楼宇经济效益,形成良好的楼宇产业生态,长沙县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对原楼宇政策进行了重新修订!新政策降低了补助门槛、提高了补助标准、增加了企业扩面奖励条款,并参照市区同类条款,将企业地方经济贡献作为补助上限。从楼宇面积、建筑性质、企业入驻率、楼宇服务等各方面对商务楼宇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写字楼单栋建筑面积要求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公寓或住宅单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企业入驻率要求达60%以上;工业地产或工业园区配套办公用房以及由商业综合体改造的,入驻企业办公面积要求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特殊楼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相较于原政策,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降低补助门槛,由500平方米降低至400平方米提高补助标准,购置补助由500元/平方米提高至600元/平方米,租赁补助由100元/平方米/年提高至180元/平方米/年,租赁补贴可连续3年申报;增加企业扩面奖励条款,支持已入驻企业扩增办公面积,参照长沙市区同类条款将企业地方经济贡献作为补助上限。经认定的特色楼宇,楼内入驻企业,可按其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享受连续3年的奖励,租赁购置补贴门槛进一步降低至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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