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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个P2P退出指引公布,网贷退出将有"标准姿势"?

发表于2017-10-13


9月29日,深圳互金协会起草了《深圳市网贷机构业务退出指引》(下称《退出指引》),并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有关P2P平台退出的指引规范。

网贷平台究竟该怎么退出?退出过程中如何保障投资人权益?退出行为对互金行业的发展有什么意义?人人聚财CEO许建文指出,《退出指引》尊重了P2P平台的金融和市场属性,有利于维护投资人权益,但在退出过程中,也应强化监管,警惕严重问题平台借《退出指引》逃避法律责任。

P2P良性退出需要“标准姿势” 

根据第三方平台网贷之家的数据,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有882家平台退出网贷行业,其中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225家,良性退出的停业和转型平台657家。从趋势来看,网贷平台的良性退出成为监管加紧后的常态,但至今没有一个标准的规范。

《P2P退出指引》共13项内容,文件开头就明确了何谓“退出”,指网贷机构终止经营网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业务转型等。

“首先是给P2P退出定了调,将平台的良性退出定位为正常的市场行为。”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评价,这对原本就有条件良性退出的平台是有意义的,他们不必担心承担市场以外的责任,可以避免因缺乏导向和程序铤而走险,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业内平台跑路的风险。

在正文部分,这份《P2P退出指引》比较详细地规定了网贷平台业务退出的八大程序:1.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退出计划和退出方案;3.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及退出方案;4.协会提出指导意见并不定期组织相关培训;5.执行退出方案,按照计划稳妥推进退出工作;6.每周向协会汇报退出情况,并就疑难问题及时与协会沟通;7.落实出借人资金清退工作,全部结清存量项目;8.全面终止网贷业务。

有关注互金行业的律师也在论坛发文指出,“有很强的指导性。第一,如果你做不下去了,可以转型做其他,也可以规范注销,尽量不要跑路。第二,如果你要退出网贷市场,可以和协会交流沟通,协会给出了一般退出程序,按步骤来。”

网贷平台退出坚持市场导向

P2P退出过程中,不良资产的处置是核心环节,也最受投资人关心,对该问题如何处理,体现出监管的倾向。

深圳互金协会《P2P退出指引》第八条提到,对于存在不良资产漏洞的项目,网贷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良资产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出借人出资额比例予以清退。

同时文件也兼顾了保障投资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考量,包括成立工作组、退出过程中有协会监控,必要时可能多方介入,控制事态的恶化。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表示,从行业整体来讲,这些内容进一步确认了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重申了P2P平台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的监管精神,跟其强调平台退出属于市场化行为的精神一致,有利于互金行业回归金融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第十条提到: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国资上市背景要补偿金额的条款,无论可操作性如何,但这一条款具备一定的威慑力,会加速一些挂个名让平台蹭背景的国资、上市企业退出,即便不付出真金白银,一旦平台启动退出,对其声誉也有较大影响。”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说。

仍有细节尙待完善

不过,《P2P退出指引》中的一些内容也颇受争议。

比如有投资人在论坛发贴称,不少平台打着良性退出的旗号来美化或掩盖倒闭,而倒闭原因,有可能是经营不善,还有可能是被调查,经验欠缺的投资人不容易识别。

也有声音质疑指引文件的效力,如果网贷机构不属于互金协会会员,又怎么和协会沟通,接受其指导。

另外,有些平台的资产并不是自己的,不良资产处置权不在自己手里;而国资、上市补偿行为于《公司法》无据可依,应考虑到操作过程中的难度。

“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平台的业务模式和合规优势。”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认为,指引文件对那些有条件良性退出的平台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但对那些本身违规行为严重,如发假标、设资金池、挪用资金,想要捞一把就跑的平台来说,反而要警惕其借助《指引》洗白,在退出过程中应强化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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