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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别信“白金卡” 未明码标价房勿买

发表于2012-03-09

中消协日前向购房者发出消费者提示:号称用“白金卡”、“VIP卡”购房可享受“1万抵5万”优惠等的销售模式有隐患,消费者勿买未明码标价的房子。

中消协提示,商品房销售必须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此外,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楼盘未定价就先给客户办“白金卡”、“VIP卡”等行为违反了发改委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进行价格比较,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实现。

一些“白金卡”、“VIP卡”等最终开具的FA票多是“信息服务费”,不能含在总房款中,消费者虽然初期可以在契税计算时得到“实惠”(涉嫌多方合意逃税取得),但是一旦涉及对方违约交房、退房等纠纷时,这部分“信息服务费”主张困难。如果所购房屋今后上市交易,减税基数也受影响。

此外,这种办卡优惠的手法多是以电子商务模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组织营销,这些网商或没有中介、居间资格,或涉嫌违反税收有关规定。

中消协有关专家认为,对于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不办卡就不能参与摇号等限制性行为,消费者要理性看待这种人为制造销售紧张、蓄客涨价的手法,必要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也应加大监督查处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的力度。


发表于2012-03-09
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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