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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婚人士购房需经配偶同意:不动产登记保护婚姻

发表于2016-01-25

已婚人士购房需经配偶同意:不动产登记保护婚姻


上周三晚间,在征求意见结束近9个月后,国土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从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

这不仅意味着不动产登记条例在地市层面全面实施,更重要的是细则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进行了规范,将查询主体规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家庭成员能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很大程度上保护着配偶的合法权益。

大体是这样,已婚人士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则必须太太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产证。


发表于2016-01-25

嗯 不错 公平合理

发表于2016-01-25

女方的政策明显是

发表于2016-01-25

这是变相的增加购买二套房的难度啊

发表于2016-01-25

好 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发表于2016-01-25

还算比较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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